电动摩托车算机动车吗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属于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是有区别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你可以认为它是非机动车,而超标的电动车一定是机动车,也就是说所谓的电动摩托车绝对是机动车不可能是非机动车。
合格的电动车被称之为电动自行车它有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拥有脚踏助力装置。如果没有这一装置就会被定义为超标电动车,而超标电动车就是我们所说的电动摩托车。
不要小看电动摩托车它的性能已经超越了普通燃油摩托车,比如白幽灵这款电动车最大功率可达10KW,而普通的150摩托车也就这个功率水平,并且这只是这款车限制后的最大功率如果不限制功率它可以发挥15KW的最大功率,这就意味着这款车的驱动力可以达到200cc燃油摩托车的水平。你能说它不属于机动车吗?
虽然普通的电动摩托车不具备以上车辆的性能,但从车辆定性来说它已经属于了机动车的范畴。所以电动摩托车不是机动车的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只不过它是一类新型车辆和传统的摩托车在动力总成上存在的差别,但严格意义上它依然是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算不算机动车?
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就不属于非机动车,而属于机动车范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5条对“摩托车”是这样规定的: 无论***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第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无论***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从上述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 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且小于50公里的电瓶车,达到了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设计最高时速大于50公里的电动车,达到了摩托车的国家标准,二者都应当属于机动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绝对是属于非机动车,要知道机动车首先要有牌照和行车证,驾驶车辆的人要有相对应的驾照,就目前来说机动车最低级别的是轻骑50,驾照为F,而且机动车必须得年审,而电动自行车这些都没有。
电动车的范围是自重不超过40KG!时速不超20KM,如果时速20KM-40KM!归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当然各地方法规也不尽相同。尤其当电动车与其他车发生事故时,交警从不把超标电车当机动车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电动车的“横行”,从而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不符合新国标的,就算机动车管理。
1.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由现行标准不得超过20 km/h提升至不得超过25 km/h(欧盟标准为不超过25km/h、日本标准为不超过24km/h)。
2.整车质量由不得超过40kg提升至不得超过55kg。
3.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由原先的不得大于240W,提升至400W。
机动车,现阶段定义模糊。现在电动车的速度很快,特别是电动摩托车,我个人认为凡是机械提供的动力都属于这个范围,电机驱动和发动机驱动有区别吗?建议电动车速度限制在每公里40码范围内,这样比较安全。
电动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出了事故怎么判责?
电动车,用电驱动的车就是机动车。至于“算与不算”那是交通管理对待上的规定,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说法,现在各地各行其事,既,有的算机动车 有的不按机动车对待。我认为,商品的名称应按其性质决定的,顾名思义,电动就是机动,电动车就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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