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JR3rF@yV9Hq

电动摩托摔倒交警帮助修车

JR3rF@yV9Hq 08-09 16
电动摩托摔倒交警帮助修车摘要: 电动摩托车避让行人未发生接触而摔倒,行人有责任吗?近期有人在农村路上晒麦子,骑电动车因为晒的麦子摔倒受伤,是谁的责任?电动摩托车避让行人未发生接触而摔倒,行人有责任吗?为什么要处理...
  1. 电动摩托车避让行人未发生接触而摔倒,行人有责任吗?
  2. 近期有人在农村路上晒麦子,骑电动车因为晒的麦子摔倒受伤,是谁的责任?

电动摩托车避让行人未发生接触而摔倒,行人有责任吗?

什么处理?告诉他有招想去,没招死去。如果是封闭小区,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共同道路,也就不适用《交通法》,交警虽然可以管,但也可以不管,甚至可以说他没权利管,那交警的认定就是不合规的,可以不认。

顶多就是双方报警然后警察出面解决这个事。不过这里面有个地方要搞清楚,小区内没有人车分流、没有人行道、走路靠哪边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摩托车超速。

什么小区车辆行驶速度可以超过40公里/小时一般的小区都是限速5公里/小时,主干道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而你只是正常走路,又没有蛇形、又没有走在路中间,付个毛线的责任?

电动摩托摔倒交警帮助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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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判罚同等责任,就是为了平息***,不管是交警队介入这个案件,还是派出所介入这个案件,都要明确一件事,交警队说你有责任,那就拿《交通肇事事故认定书》出来,我认可,就不提出异议;不认可,我就向上一级交警队申请复议;如果不想复议或错过了日期,也是可以不接受交警队调解的,既然同等责任划分不可逆,那就要求交警队结案好了,其他的不用考虑那么多。

而且,交警队好像也没怎么处理,如果直接让你找派出所协调的话,主动权在你手里,你为什么要主动去协调?我就是不给钱,谁协调也白费,要么就去告我,这种案子***受不受理都是问题

近期有人在农村路上晒麦子,骑电动车因为晒的麦子摔倒受伤,是谁的责任?

三夏大忙季节,农村路上晒麦,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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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现象。农村条件有限,没有专门供

晒麦的地方,麦子背到房顶晒安全不影

响他人,但工作量很大。为了既晒麦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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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交通,最好办法就是,晒麦者在

路上搞个明显标志“前面晒麦,行人注意安全”,在这同时摊麦时留个行人通道,

比较可行。骑电动车者通过时多看看

路况,并且缓慢行驶,这样就会避免摔

伤发生。两者如果做到上面说得基本不

会发生什么风险。如果晒麦者和骑车的

这首先是晒麦子一方的责任,这就和你牵着你家的狗在路上走,而你家的狗咬了路人的道理是一样的。

1、农村路上

这一般属于乡道或者是村道,是人走和通车的,从题目中“骑电动车”就可以看出,这条路很明显是通车的,最起码私家小轿车是可以开过去的。

2、晒麦子

这很显然不允许在乡间村道上面晾晒小麦或者是秸秆,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不管是晒麦子一方的还是别人,这样都是很危险的。 如果是单纯晒麦子,这很显然是晒小麦一方的责任,首先他的做法就是不被允许的。

3、骑电动车受伤

这很显然是由于路面上有晒小麦,然后电动车走在上面“打滑”所导致的后果,幸亏是单纯的擦伤,而没有和其他车辆相撞或者追尾而造成交通事故,这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4、建议的解决办法

首先晒麦子一方赶紧上前查看被擦伤的伤口,立马送去医院治疗,并且要主动承担所有医疗损失费,最起码在态度上面要诚恳。 然后引以为戒,坚决不要再在乡间村道上面晾晒小麦了,以后不管晾晒什么都是不被允许的,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综上所述就是这件事情的解决办法,责任肯定是在晒麦子的这一方,现在农村里面正是麦收时节,希望各个地区的农民朋友们不要在马路上甚至是公路上晾晒麦子,这是及其危险的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现在小麦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很多人家的小麦都取得了不错的收成。以前收小麦的时候,人们主要通过人工收割,有的地方甚至还需要人把小麦背回来。现在就已经彻底不一样了,人们收割小麦可以通过机械化收割,大大缩小了人力成本。在我们当地,人们一般收割了小麦以后都会放在自己家事先已经平好的麦场,很少有人放在路上来晒。不放在路上晒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害怕放在路上晒得时候影响到其它人的出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是我们当地的一些村委和监管部门做过相关的普及工作,讲过在公路上晒麦带来的危害。以上两点是我们当地百姓不在公路上晒小麦的原因,不想给别人带来负担,也不想给自己带来压力。



对于在公路上晒小麦造成人受伤这件事情,笔者认为要从多角度进行分析,不应该一概而论。一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肯定是晒小麦的人。公路本来就是用于人们出行的,它有它需要承担的功能和作用,私自占用公路晒小麦这件事情在法理上来看是错误的。二是需要注意两个相关责任人。村委会和公路管理部门在麦收的时节就需要做好相关的普及宣传工作,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没有宣传到位,出问题的概率就会大很多,所以对相关单位来说,要做好普及宣传工作,不要让村民在公路上晾晒小麦。笔者认为从法理上来看,小麦的晾晒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毕竟公路是属于基础设施,并不是某个家庭的。

从情理上来看的话,近几年很多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大多都选择去外面打工了,很多家庭在平整麦场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平整,老人的劳动能力有限只能选择在公路晾晒。公路晾晒的话也是有好处的:一是减小了家庭的劳动力投入,平整麦场的时候不用话太多功夫。二是公路的吸热能力比较强,小麦干的也会比较快一些。如果晾晒小麦的家庭只要老人的话,那其实也情有可原,而且和老人去沟通赔偿问题也有很多的不方便,容易导致各种矛盾产生。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事情最怕沟通的两大对象分别是老人和妇女,容易把问题复杂化,而且事情处理上也容易夹杂进去主观色彩。

小麦上晾晒小麦这种事情本身就是错误的,它耽误了人们的正常出行,容易给人们的出行带来各种的不便。如果出了事情,主家肯定免不了需要承担责任,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做了。在收小麦的时候提前平整好场院其实也是可以的,虽然场院的吸热速度会慢一些,但也不会影响到小麦变干。最后再叮嘱还没有收小麦的农户,不管怎样都不要在公路晾晒小麦,这样对自己,对社会都留下了不小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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