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摩托撞逆行三轮
山东一男子与女友吵架无处发泄,一路逆行撞向警车,怎么回事?
这是近日发生在山东临沂的一个***:男子与女友吵架,愤怒中企图“同归于尽”,发现警车后,男子驾车变道撞向警车。
当民警从车上下来询问时,男子在气愤中扬言:“撞的就是警车,我赔得起”;男子的女友下车后,跪在民警面前说:“都是我的错,要抓就抓我。”
经民警检测,男子驾驶中并未喝酒,当男子从气愤状态的中脱离出来后,知道此事存在的危险及错误,连连道歉,最终男子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进一步处理。
男子愤怒的心能够理解,但是因此所犯下的错误不可理解与原谅。
故意撞向他人的车,这是赔得起赔不起的问题吗?这关乎着由此可能引发的人身伤亡,这能赔得起吗?这不是泄愤,这是犯罪。
幸好此事,仅是两辆车的破损,但是由此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那一刻的动机以及对公安机关的“挑衅”等等,仍旧应该严厉地处罚,以此为类似***的再次发生敲响警钟!
有一句话说:“恩爱的夫妻,一生有200次以上离婚的念头,至少有50次想掐死对方。”
但这只是气愤时的念头,也应仅限于气愤时的念头。
然后现实生活中,近些年来发生了多起因夫妻争执,导致悲剧或险些导致悲剧的***:
小夫妻二人在街头争吵,怀孕的女子气愤中躺在马路上,被躲闪不及的汽车碾过……大人重伤,小孩因此“流”掉。
山东一男子与女友吵架无处发泄,一路逆行撞向警车,怎么回事?这个男子并未喝酒,只是和女友吵架了才做出这样的鲁莽行为,男子逆行就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故意撞向警车就更不对了,目前已经因为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逮捕,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先去梳理下这件事情吧。
5月30日,一辆执勤警车正在山东临沂费县临沂费县南外环和327国道交汇路口处指挥交通。但是在交警的指挥过程中,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向他们驶来。虽然交警一直示意司机停车,但最终白色轿车还是撞了上来。什么车居然故意撞警车了?
白色桥车停下后,轿车中下来了一男一女。女子以看见警察就跪下了希望警察原谅男子的鲁莽行为说都是自己的错,但是男子却还在边上很激动地说道:“我今天撞的就是警车,我赔得起。”
男子看见警察对他进行录像时,还摆出了一个“V”的手势。警察怀疑男子喝酒了才这么鲁莽的,但是进行酒精检测后显示该男子并没有喝酒,也就是说男子就是故意撞警车的。警察将这对男女带到了派出所,据调查后得知,该男子是因为帮女友还贷款一事与女友产生了争执。男子是因为泄愤而故意做出了撞警车这样鲁莽的举动。但是法律岂是儿戏,目前该男子因为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男子逆行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而刑法中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当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损坏社会秩序的,要处五年以下***、拘役或管制。
男子逆行,还寻衅滋事,当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还是那句话,冲动是魔鬼,男女朋友之间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好商量,千万别冲动,酿成大祸了只会是害人害己。
都说有不好的情绪,就应该***取适当的方法发泄出来。但怎么才是适当的方法?却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如果一旦***取的方法不得当,那可能面临的就是既伤害自己也伤害到他人。
近日,在山东临沂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男子因和女友吵架,一气之下开车撞上了警车,事情具体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逆向而来的汽车
5月30日,在临沂费县南外环和327国道交汇路口处,一辆执勤警车正在此处指挥交通。在指挥过程中,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出现,并行毫无减速的向他们驶来。在这过程中,尽管交警多次示意司机停车,但最终汽车还是撞了上来。
在撞车后的第一时间,轿车中下来了一男一女。当警察询问为什么撞警车时,该男子激动地说道:“我今天撞的就是警车,我赔得起。”一旁的女子更是直接向警察跪了下来,表示希望警察能够原谅他,这都是她惹了男友生气,他一时冲动的结果。
在交谈的过程中,男子的情绪是越来越激动,在警察对他进行录像时,他甚至摆出了一个“V”的手势。一旁的女友也是一直拉着他,安抚他。之后警察对他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并没有喝酒。
随后警察将这对男女带到了派出所,据调查后得知,该男子是因帮女友还贷款一事,与女友产生了争执。男子也因为此事生气无处发泄,所以做出了这样鲁莽的举动。
目前,该男子因为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要面临的烦心事有许许多多,我们确实应该学会处理和发泄情绪,但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像文中该男子以逆行、撞车来消火的行为千万学不得,这即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也是对大家安全的一种威胁。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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