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动摩托非法改装处罚,云南电动摩托非法改装处罚标准
昆明一车辆因违停、非法改装、违法载货被现场处罚,司机咬伤了民警,你怎么看?
违法本身可能是由于不懂法而造成的,所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样的违法行为是值得原谅的。但是知法犯法,一错再错,我们认为应加大其惩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才能让那些罔顾法纪的人有所敬畏。
根据交警大队的《通报》来看,该***车驾驶员包某某涉嫌的违法行为有:驾驶时吸烟、车辆非法拼装、违反客运车辆规定违法载货等。然而更严重的是,当交警要求其在相关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其无视交警的警告,依然决定驾车逃离,而在此过程中,甚至将前来的阻止的民警拖行了近100米,最后还咬伤了一名***。其行为的恶劣程度,相信大家都有判断。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包某某涉嫌违法行车和妨害公务罪。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处罚。现在他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案件进一步审查审判。
原本只是扣分罚款以后不再犯就能了事,现在却需要到监狱中反思悔过。很多网友说:“逞的一时意气,可想过日后在监狱里叹气。”依法治国是我国法治的基本要求,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保障。仅从此案例中,提醒所有“包某某”,国家法律不容试探,没有人能躲避它的制裁。
若想有个融合、和谐的环境,有一个幸福的生活,法律是最后一层保障,我们提倡从道德约束开始,从自己开始,遵纪守法,方便他人就是方便自己,为他人创造安全的环境,就是为自己创造安全的环境。
世界上从来不缺少稀奇古怪的事情,暴力抗拒执法人员虽说算不上稀奇古怪,比起暴力执法的***绝对有看头。
交警维护公众交通秩序和法规,打击违法行为于情于理呵护正义,对于大多数懂法知法遵守法规的吃瓜群众而言,我想应该是一致的认可和拥护。唯有极少数人处于异类行列,飞扬跋扈而自以为是,踏贱法律法规侵犯公众利益,暴力抗拒执法人员甚至对其造成人身伤害,妨碍了公共安全。我们作为合法公民应该有义务有责任对这类人提出批评和指责,维护社会正义和公众利益,对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该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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